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就业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年04月06日 14时22分27秒   阅读人数:


各学院:

为做好2021届毕业生做好毕业生就业动态监测工作,保证毕业生顺利派遣,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学生范围

延边大学2021届毕业生

二、工作内容

(一)做好毕业生就业动态监测工作

1、持续关注应届毕业生就业动向,要求应届毕业生(包括在外实习或找工作的毕业生)落实就业去向后,及时注册、填写或修改《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》(避免在最后节点集中注册、填报,影响教育部对全国毕业生就业进展的动态研判),并提交就业佐证材料至学院,确保信息与佐证材料一致。

2、2021年5月15日前,仍未注册《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》,或已注册未填写就业状态信息,或审核未通过的应届毕业生一律取消派遣资格。

3、所有就业状态信息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或修改,否则视为无效数据。

4、因部分毕业生(报到证派回生源地的学生)就业状态信息与生源地信息有关联,因此建议该项工作于核实工作结束后开展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此项工作事关毕业生就业派遣,请各学院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并认真完成工作,避免出现非正常派遣现象。



学生工作部(处)

就业教育与服务中心

2021年1月4日


教育部四不准:

1.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

2.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

3.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

4.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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